关于开展建筑业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
实名制管理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在宁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07]132号文)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水平,定于2010年1月起开办我市建筑业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实名制动态管理及相关政策业务培训班(以下简称“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建工局负责我市建筑业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及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具体协调工作由局宣传教育处和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负责,市建筑职工大学负责具体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以工程项目为单元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但未按规定申报参保农民工信息的各施工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劳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实名制申报经办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1月起开始办班。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网站与市建筑职工大学公告栏。
四、培训内容
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的具体要求,典型案例分析等。
五、其它事项
1、经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在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证上加盖印章或授予继续教育卡,企业可持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证(卡),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延时申报手续。
2、未安排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或参训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企业,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3、培训时间一天,其中考试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