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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公示(第14号)

    芜湖天航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缴纳了民工工资保障金50万元整,2008年12月12日退还10万元。该企业反映至2008年8月19日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备案,现提出申请退还民工工资保障金全部余额,不再承接新的工程,退出南京建筑市场。
    为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请芜湖天航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公司民工工资债权人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申报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八宝东街1号综合楼3楼
    联 系 人:蒋晓莹
    联系电话:84615503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
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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