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主要职能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筑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建筑业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目标、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在宁施工的房屋建筑队伍和相关建筑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在宁建筑单位和相关咨询机构资质的审查;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材料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拆装队伍资质的审核工作;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含塔机)安全性能的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推进全市建筑业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负责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的推广运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职工鉴定及相关业务知识、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6、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劳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全市建筑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检查、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8、负责对市属建筑企业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建工系统国有资产;指导和协调区县建筑业发展工作;指导市建筑行业协会和有关专业学会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及群团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